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梧桐苗”本科学术训练营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现代信息科技发展背景下的人才需求,落实“新文科”教育教学理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会计人才,提升本科生的学术科研能力,创造良好的本科生科研氛围,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面向会计学院本科生开设“梧桐苗”本科生学术训练营(以下简称训练营)。为规范训练营的管理,保证高质量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术训练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本科生学术科研创新能力为导向,以适应“大智移云物区”环境下的大数据思维为立足点,通过导师对对计量经济学、大数据工具以及财务会计理论前沿的学习,使学员掌握实证研究的科学方法,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高质量学术研究。
第二章 选拔方式
第三条 训练营的选拔对象是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二年级学生。具体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达到及格;
(2)
参加过数学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选拔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四条 “训练营”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和“双随机”的面试方法,面向会计学院本科生公开选拔。首届训练营以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为主。
第三章 培养模式
第五条 训练营采取虚拟班级的方式,配备主管教师一名,日常管理归属会计学院科研办公室和学工办。
第六条 训练营探索实行导师制。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学员在加入训练营后可以在会计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择论文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指导的训练营同学不得超过两位。训练营学员的毕业论文原则上以大样本实证研究或智慧会计论文为主。从二年级开始,每学年原则上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篇学年论文,包括文献综述。
第七条 校内导师资格条件包括:第一,自愿并且有精力指导训练营学员;第二,能够指导实验班同学大样本实证研究或与智慧会计相关的研究。每学年开学初,本着自愿原则,学院符合条件的老师向学院科研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科研简历,供师生互选。
第八条 导师的义务:原则上导师每学期给训练营做一次学术讲座,内容包括学术前沿、计量实现等有助于提升科研能力的内容。
第四章 培养管理
第九条 学院组成训练营工作小组,由会计学院科研副院长总负责,学工办和学院科研秘书参与日常管理。学院组织成立训练营工作组,由科研副院长任命工作组组长,由所有训练营导师担任组员。
第十条 训练营工作小组长负责组织训练营的日常讲座、授课等工作。
第十一条 训练营实行开放式办学,建立淘汰机制。若在大二学习期间,学员不适应该方向班的学习要求,在大三学年第一学期末前,经学员本人向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后退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