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选拔细则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依托会计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旨在前瞻性培养适应新科技革命与文科融合化发展要求,具备财经专业能力、数智技术能力、业务协同能力和会计智能决策能力的新型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2023级本科生选拔优秀学生,组建2023级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
一、选拔对象与人数
(一)
选拔对象
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面向全校2023级本科生实施选拔。具体包括:会计学院2023级分流方向为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其他学院2023级转专业意向为会计学专业的学生。
(二)选拔人数
本着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参考学校关于大类培养有关规定,2023级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选拔人数为80人。
二、
报名条件与选拔办法
(一)报名条件
报名2023级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大一学习无不及格课程,且必须学习《高等数学(上、下)》《微积分(上、下)》《数学分析(1、2)》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二)选拔办法
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大一学年数学课成绩以及选拔面试分数计算综合分数。
综合分=第一学期的高等数学(上)、微积分(上)或数学分析1/满分×100×0.35+第二学期的高等数学(下)、微积分(下)或数学分析2/满分×100×0.35+面试成绩×0.3。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时综合分方有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人数限额内择优录取。
三、选拔程序
(一)
报名工作
1.
对于有意愿参与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选拔的会计学院2023级本科生,于5月6日至5月13日期间在线填写分流志愿,将会计学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同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报名表》交至会计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德济楼310室)杨殷老师。
图1 会计学院学生申请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流程
1.
2.其他学院转专业。对于符合跨院转专业条件且有意愿转入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的其他学院2023级本科生,于5月6日至5月13日期间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必须将会计学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同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报名表》交至会计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德济楼310室)杨殷老师。
图2 其他学院学生申请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流程
3.会计学(国际课程实验班)、会计学(ACCA国际创新人才实验班)、其他学院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能报名。
4.报名时,请以“专业班级+姓名”实名加入QQ群(881996796),以便通知面试时间等信息。会计学院联系咨询电话:025-86718295。
(二)
选拔面试
报名完成后由教务处与会计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可以
参加面试。具体由会计学院组织面试(5月下旬,具体时间会在QQ群881996796中通知)。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口头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时事洞察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三)录取
1.在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结束后,针对成功分
流或转专业进入会计学专业且提交《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报名表》的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学生综合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入选名单,并编入2023级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学习。
2.若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将依据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选拔考试综合分数排名依次替补录取。
3.若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同分并列的情况,优先录取面试成绩更高者;如综合成绩跟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优先录取大一学年数学课平均成绩更高者。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大一学年数学课平均成绩均相同,则同时录取。
(四)公示
根据综合分数排名,经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三天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正式组班。
(五)其他
请关注学校教务处和会计学院网站,及时获取选拔细则、报名通知、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
会计学院将于QQ群881996796中解答各种关于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的咨询;并暂定于2024年5月8日进行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选拔细则宣讲,具体时间、地点会在报名QQ群通知,欢迎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参加。
四、学费标准
会计学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学费标准参照同年度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五、培养与管理
入选会计学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的学生,签署培养协议单独编班,执行实验班的培养方案。
会计学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学生管理参照《会计学院会计学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和学校的相关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2024年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报名表》
附件2:《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智慧会计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
教务处 会计学院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