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并接受群众对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拟确定以下同志(见附件)为会计学院2026年下半年党的发展对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党员和群众如对公示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现实表现、培养考察、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现场来访等形式如实向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线索模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学院党委将对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并调查核实,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联系电话:025-86718290。
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