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jun Tang, Qi Li, Fen Zhou, Mingjia Sun. “Does Clan Culture Promote Corporate Natural Resource Disclosure:Evidence from Chinese Natural Resource-Based Listed Companies”,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23-09-09(Oline) , https://doi.org/10.1007/s10551-023-05515-9.
本研究基于制度理论与高阶梯队理论,以中国国情及宗族文化为背景,选取2014-2021年中国沪深两市自然资源型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探索宗族文化对企业的自然资源信息披露的影响机理以及自然资源禀赋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并从企业高管的工作地点与成长经历两方面进行了异质性分析。实证得出如下结果:(1)在控制相关制度压力的情况下,宗族文化对企业的自然资源信息披露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自然资源禀赋能够负向调节宗族文化对自然资源信息披露的积极影响。(3)当企业高管在其出生地经营企业时,宗族文化对企业自然资源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当企业高管不在其出生地经营企业时,宗族文化对企业自然资源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则并不显著。(4)当企业高管在文革之前出生时,宗族文化对企业自然资源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当企业高管在文革之后出生时,宗族文化对企业自然资源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则并不显著。这些研究结果有助于深层次探索企业进行自然资源信息披露的动机,从文化的视角丰富和补充了高阶梯队理论,扩展了非正式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分析,为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信息披露及非正式制度研究提供借鉴。
针对研究发现,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对于企业而言,管理者应首先认清本土文化的内涵及其优劣势,再考虑其是否会对企业的行为决策带来冲击。其次,企业可以适当提高高管团队中人文社科教育背景高管的比例,令宗族文化能更好地融入到企业文化中,从而更好地引导企业披露更高质量的自然资源信息。对于监管者而言,政府部门需充分认识到企业自然资源保护意识不足的现状,并采取一系列的鼓励和优惠措施。其次,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同时,考虑到各地的自然资源禀赋情况差异较大,政府部门可以选择下放权力,因地制宜地制定当地企业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最后,监管者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时,可以考虑当地文化与政策的适配性,充分发挥宗族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补充作用。
周芬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汉族,1981.02-,湖南益阳人,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毕业,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公司财务、绿色金融与ESG。发表CSSCI论文6篇,在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Journal of Coastal Research、 Heliyon等国外期刊发表论文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