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88号)、《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南财大教字〔2023〕14号)和《会计学院2024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4级大类专业学生分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万老师,邮箱:9220190050@nufe.edu.cn
会计学院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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