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88号)、《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南财大教字〔2023〕14号)和《会计学院2025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5级大类专业学生分流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院提出,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万老师,邮箱:9220190050@nufe.edu.cn。
会计学院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7日